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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团代表热议修改完善立法法 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日期:2023-03-08 08:01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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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北京团代表热议修改完善立法法 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草案)》3月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时隔八年,被称为“管法的法”的立法法又一次迎来修改。

          本次立法法修改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亮点,将解决哪些立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又将对国家治理产生哪些影响。全国人大北京团的代表们分享了真知灼见。

          朱雅频代表立法法修改体现三个鲜明特点

          “立法法是规范国家立法制度和立法活动、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的基本法律。”全国人大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雅频说,对立法法作出与时俱进的修改完善,将为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制度支撑。

          在他看来,这次立法法修改有三个鲜明特点。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立法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完善关于坚持党和国家指导思想的表述,明确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战略目标,对于新时代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从法律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具有重要意义,更好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的政治要求与法治要求;着眼立法制度和立法活动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全面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和实践要求,更好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要求与法治要求;深刻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立足立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环节和关键环节,完善我国立法制度机制,更好体现了依法治国的政治要求与法治要求。

          二是体现了党的二十大关于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部署要求。草案明确立法应当保障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增加“立法应当倡导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定,体现了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这一中国特色。

          三是总结新时代正确处理改革和法治关系的实践经验,增加了立法应当适应改革需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和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相统一,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的规定,体现了改革与法治如鸟之双翼、车之两轮的内在联系,为立法主动适应改革需要,发挥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提供了法治支撑和法治保障。

          文献代表

          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基层声音“直通车”

          “基层立法联系点让基层人民群众,能够更广泛、直接地参与到国家立法中,在实践中逐渐迸发出强大的活力。”让全国人大代表、朝阳区委书记文献印象最深的,是立法法修正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地位和作用。

          2021年7月,朝阳区人大常委会被确定为北京市唯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基层立法联系点已经成为新时代立法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重要实践平台。”文献向大家亮出了一年半以来朝阳区这一“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成绩单:目前已完成民事诉讼法、公司法等9部法律的立法意见征询工作,收集意见建议1200余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反馈意见建议900余条,在已公布的噪声污染防治法、科技进步法、民事诉讼法、反垄断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5部法律中,共有23条意见被不同程度采纳。

          文献介绍,为了更好地听民意、聚民智,朝阳区还搭建了“43个立法联络站+61家立法征询单位+232个人大代表工作站”的工作网络,实现区、街乡、社区(村)三级立法信息采集点全覆盖。一方面,依托各街道(地区)立法联络站,面向全区群众征求意见建议,拓展听民声、察民意、聚民智的广度,保障更多群众直接参与国家立法活动。另一方面,积极组织区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专业代表小组、相关职能部门、律师团队等深入研究,增强征求意见的针对性,使提出的意见既接地气,又不乏专业性。

          如何更好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文献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新修改的立法法,紧紧依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指导,立足朝阳区情实际,突出国际化特色,进一步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功能作用,充分调动各方参与立法工作的积极性,确保立法过程中能够全面把握各方诉求、兼顾各方利益、回应各方关切、形成社情民意“最大公约数”。

          高子程代表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立法法修正草案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适应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需要,体现了党的领导、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说,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要着眼于提升立法质量,增强立法的系统性、协同性、整体性、时效性,维护法律权威性和公信力,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社会治理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修正草案特别提出,立法应当倡导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对于规范立法行为,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公信力非常重要。”高子程认为,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是底线思维。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撑,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约束。古代中国有着丰厚的德治思想,并形成了独特的德治传统。“诚信是道德的基石,诚信之于律法也极其重要,只有先立信,法律的刚性、权威性、公信力才有保障。”

          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是近年来我国立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在高子程看来,立法法修正草案另外一个突出的特点,是总结固化了基层立法联系点等新时代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实践经验,确保在立法活动和立法工作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都能了解来自基层的情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基层立法联系点极大丰富和拓展了国家立法、地方立法集中民意、汇聚民智的渠道和方式,这一成功实践此次被正式吸收入法,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特色,将使国家立法更接地气、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需要。”高子程说。

          马一德代表

          充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

          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此次立法法修改贯彻始终的原则和亮点。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马一德认为,这将有利于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表达意愿关切的途径和形式,丰富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实践,从制度上保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

          “确保在立法活动和立法工作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马一德对此感触颇深,在自己亲身参与的立法全过程中,从制定立法规划计划,到法律制定修改,再到推动法律宣传贯彻实施,整个立法过程中代表各抒己见,各种意见被充分讨论和采纳。“可以说,每一部法律都是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智慧结晶。”他说。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马一德表示,在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部分增加“立法应当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内容,进一步体现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要求,为立法全过程都能听民声、汇民意、聚民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站稳人民立场、把握人民愿望、尊重人民创造、集中人民智慧,提供了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此次修改工作遵循的原则还包括“充分发挥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载体的功能作用,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不断拓展和健全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形式”。同时,草案中还增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内容。“这一规定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载体和平台——基层立法联系点,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并将进一步推动其实践发展。”马一德说。(高枝 范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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