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京沪渝杭穗深试点公安服务“一窗通办”
2月17日下午公安部表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要求,公安部组织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和深圳公安机关开展公安服务“一窗通办”试点工作,其他部分地方公安机关也立足本地实际,对“一窗通办”进行探索,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各试点地方公安机关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通过依托公安派出所设置综合窗口、进驻各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和进驻公安政务服务中心等方式,推动公安服务“一窗通办”改革落地落细,切实方便企业群众。其中,上海公安机关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点多面广的优势,在户籍派出所增加其他警种高频事项,全市312家派出所建成公安综合窗口,实现户籍派出所覆盖率100%;北京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和东城、朝阳等12个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公安综合窗口394个;福建平潭建成运行4个“一站式”公安政务服务中心,实现274项公安审批业务无须离岛、一窗办好。
各地公安机关通过梳理明确通办事项、加强窗口规划建设、优化通办事项收办流程、将关联度高的多个事项整合为“一件事”等方式,不断健全“一窗通办”运行机制,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完整的“一站式”服务。(林靖)